隱私政策
MH Gallery Co., Ltd.(以下稱為「本公司」)在本網站上提供的服務(以下稱為「本服務」)中,關於用戶嘅個人資料處理,制定以下私隱條款(以下稱為「本條款」)。
第1條(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指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定義嘅「個人資料」,即關於生存個人嘅相關資料,包括包含姓名、出生日期、地址、電話號碼、聯絡方式等可以識別特定個人嘅資料,以及關於外貌、指紋、聲紋嘅數據,以及健康保險證嘅保險人編號等可以單獨識別特定個人嘅資料(個人識別資料)。
第2條(個人資料嘅收集方式)
本公司喺用戶註冊使用服務時,可能會詢問用戶嘅姓名、出生日期、地址、電話號碼、電郵地址、銀行賬戶號碼、信用卡號碼、駕駛證號碼等個人資料。此外,本公司仲可能從用戶嘅交易記錄同埋同合作夥伴(信息提供方、廣告主、廣告投放方等,以下稱為「合作夥伴」)之間嘅支付資料中,收集用戶嘅個人資料。
第3條(個人資料嘅收集及使用目的)
本公司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嘅目的如下:
1. 為咗提供及營運本公司嘅服務
2. 為咗回應用戶嘅查詢(包括身份驗證)
3. 為咗向用戶發送本公司服務嘅更新信息、新功能、促銷活動及其他服務相關嘅資料
4. 為咗進行維護、重要通知等必要嘅聯絡
5. 為咗識別違反使用條款嘅用戶或試圖以不正當目的使用服務嘅用戶,並拒絕佢哋使用服務
6. 為咗讓用戶查看、修改、刪除自己嘅註冊資料或查看使用狀況
7. 為咗喺有償服務中向用戶收取使用費用
8. 為咗實現上述目的所需嘅其他目的
第4條(使用目的嘅更改)
1. 本公司只喺合理認為使用目的同更改前有關聯時,先可以更改個人資料嘅使用目的。
2. 使用目的更改後,本公司會通過規定嘅方法通知用戶,或喺本網站上公佈。
第5條(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除以下情況外,本公司唔會喺未取得用戶同意嘅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但法律另有規定嘅情況除外。
1. 喺保護生命、身體或財產嘅必要情況下,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2. 喺促進公共衛生或兒童健康成長所需嘅情況下,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3. 喺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或其委託方執行法律規定嘅職責時,因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礙其職責執行
4. 事先通知或公佈以下事項並向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報告時
• 包含向第三方提供嘅使用目的
• 向第三方提供嘅數據項目
• 向第三方提供嘅手段或方式
• 根據用戶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料
• 接受用戶要求嘅方式
儘管有前款規定,以下情況唔視為第三方:
1. 本公司喺為實現使用目的嘅必要範圍內,委託個人資料嘅全部或部分處理時
2. 因合併或其他原因導致業務繼承時,個人資料嘅提供
3. 與特定對象共同使用個人資料時,並事先通知本人或使本人容易知悉嘅情況下,提供共享嘅個人資料項目、共享對象嘅範圍、共享使用嘅目的及個人資料管理責任人姓名或名稱。
第6條(個人資料嘅披露)
本公司喺收到本人要求披露個人資料嘅請求時,會即時對本人進行披露。但若披露存在以下任何情況時,可能會拒絕全部或部分披露,並即時通知唔披露嘅決定。此外,披露個人資料時,每次會收取1,000日元嘅手續費。
1. 可能危及本人或第三者生命、身體、財產及其他權利利益嘅情況
2. 可能對本公司業務嘅適當執行造成重大阻礙嘅情況
3. 會違反其他法律法規嘅情況
儘管有上述規定,關於履歷資料及特徵資料等非個人資料嘅內容,原則上唔會披露。
第7條(個人資料嘅更正及刪除)
1. 用戶如果認為本公司持有嘅個人資料有錯誤,可以根據本公司規定嘅流程,要求本公司更正、追加或刪除(以下稱為「更正等」)該個人資料。
2. 本公司喺收到用戶更正等請求後,若判斷有必要,會即時進行相應嘅更正等。
3. 本公司根據前項規定進行更正等或決定唔更正時,會即時通知用戶。
第8條(停止使用個人資料等)
1. 用戶如果因個人資料超出使用目的範圍或通過不正當手段取得個人資料而請求停止使用或刪除(以下稱為「停止使用等」),本公司會即時進行必要嘅調查。
2. 基於前項調查結果,若認為有必要,會即時進行停止使用等。
3. 本公司根據前項規定進行停止使用等或決定唔停止使用時,會即時通知用戶。
4. 若停止使用等需花費高昂費用或執行困難,且本公司能採取替代措施保障用戶權益時,會採取相應替代措施。
第9條(私隱條款嘅變更)
本條款內容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喺未通知用戶嘅情況下進行變更。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外,變更後嘅私隱條款自本網站發布時生效。
【關於個人資料嘅查詢】
MH Gallery Co., Ltd.
郵編150-0013 東京都中央區銀座6-4-4 TEZUKA GINZA BLDG. 5層
個人資料處理負責人:代表董事 鎗水萌
電郵地址:info@mhgallery.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