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條款
本使用條款(下稱「本條款」)由MH Gallery Co., Ltd.(下稱「本公司」)制定,規範在本網站上提供的網上商店(下稱「本服務」)的使用條件。註冊用戶(下稱「用戶」)須遵守本條款使用本服務。
第1條(適用)
1.本條款適用於用戶與本公司之間有關本服務的所有關係。
2.本公司可能會就本服務制定使用規則及其他規定(下稱「個別規定」)。無論這些個別規定的名稱如何,均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
3.如本條款與個別規定內容有衝突,除非個別規定另有說明,個別規定將優先適用。
第2條(使用註冊)
1.用戶需同意本條款,並依照本公司指定的方法申請註冊。當本公司通知申請人批准申請時,註冊即完成。
2.如本公司認為申請人符合以下任一情況,可能拒絕批准註冊,且無需公開拒絕理由:
・註冊申請時提供虛假資料。
・申請人曾經違反本條款。
・本公司認為註冊不適合的其他情況。
第3條(用戶ID和密碼的管理)
1.用戶有責任自行管理其用戶ID和密碼。
2.用戶不得將用戶ID和密碼轉讓、借出或與第三方共享。若用戶ID和密碼與註冊信息一致並成功登入,本公司將視為用戶本人使用該賬戶。
3.如用戶ID和密碼被第三方使用而導致損失,除非是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4條(買賣合同)
1.用戶向本公司申請購買商品,當本公司通知用戶接受申請時,買賣合同即成立。商品的所有權在本公司將商品交付予配送公司時轉移給用戶。
2.如用戶有以下任一情況,本公司可在不通知用戶的情況下解除買賣合同:
・用戶違反本條款。
・由於收貨地址不明或長期不在,導致無法完成配送。
・本公司認為與用戶的信任關係遭到破壞。
關於本服務的支付方式、配送方式、訂單取消方式或退貨方式等,將由本公司另行規定。
第5條(知識產權)
本服務提供的商品照片及其他內容(下稱「內容」)的版權及其他知識產權,歸本公司及內容提供者等合法權利人所有,未經授權,用戶不得複製、轉載、修改或進行其他二次使用。
第6條(禁止事項)
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進行以下行為:
1.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行為。
2.與犯罪行為相關的行為。
3.侵犯本服務包含的版權、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的行為。
4.破壞或干擾本公司伺服器或網絡功能的行為。
5.商業性利用透過本服務獲得的信息的行為。
6.干擾本公司服務運營的行為。
7.未經授權的訪問或嘗試訪問。
8.收集或存儲其他用戶的個人信息。
9.冒充其他用戶的行為。
10.與本公司服務有關時,向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的行為。
11.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其他行為。
第7條(本服務的停止等)
若本公司判斷有以下情況之一,可在不事先通知用戶的情況下,停止或中斷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提供:
1.對本服務相關的電腦系統進行維護、檢查或更新時。
2.因地震、雷擊、火災、停電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提供本服務時。
3.因計算機或通信線路故障導致中斷時。
4.本公司認為難以提供本服務的其他情況。
本公司對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益或損失概不負責。
第8條(使用限制及註冊刪除)
本公司可在以下任一情況下限制用戶使用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或刪除用戶註冊,且無需事先通知:
1.用戶違反本條款。
2.發現註冊信息中有虛假內容。
3.用戶的支付手段(如信用卡)被暫停使用。
4.用戶未履行支付義務。
5.用戶未在規定時間內回覆本公司聯繫。
6.用戶長期未使用本服務。
7.本公司認為不適合使用本服務的其他情況。
本公司對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概不負責。
第9條(退會)
用戶可通過規定的手續退出本服務。
第10條(免責聲明)
1.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不存在事實或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於安全性、可靠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用途的適用性或安全性方面的缺陷、錯誤、漏洞或權利侵害等)。
2.本公司對用戶因本服務產生的任何損失概不負責。然而,若本公司與用戶之間的合同(包括本條款)構成《消費者合同法》規定的消費者合同,則此免責條款不適用。但即使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對因特殊情況(包括可預見的情況)引發的損失概不負責。
3.本公司對因本服務引發的用戶與其他用戶或第三方之間的交易、溝通或爭議概不負責。
第11條(服務內容的變更等)
本公司可在不通知用戶的情況下隨時更改本服務內容或停止提供本服務,並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概不負責。
第12條(使用條款的變更)
本公司可在認為必要時,隨時修改本條款,且無需事先通知。若用戶在條款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用戶同意修改後的條款。
第13條(個人信息的處理)
本公司根據《隱私政策》妥善處理透過本服務獲取的個人信息。
第14條(通知或聯絡)
用戶與本公司之間的通知或聯絡應透過本公司指定的方法進行。若用戶未按本公司指定更改聯絡信息,本公司將視當前登記的聯絡信息為有效,並視發送通知或聯絡時為送達。
第15條(權利義務的轉讓禁止)
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用戶不得將使用合同中的地位或本條款中的權利義務轉讓或提供擔保。
第16條(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1.本條款的解釋應依照日本法律進行。本服務不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2.若因本服務引發爭議,應由本公司總部所在地管轄法院作為專屬協議管轄法院。